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Grace
留言日期:
2024-08-26
主题:
化妆品安全评估原料数据
内容:
审评老师,您好!我是一家化妆品原料企业的员工,我司有广州的化妆品企业客户反馈说,在化妆品进行安全评估时,美国化妆品原料评价委员会(CIR)的评估结论将不再能作为化妆品安评证据使用,请问在广东备案的化妆品是否有这种规定?感谢老师的关注并解答!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8-26
答复时间:
2024-08-26
答复单位: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
答复内容:

你好:

        按照《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提交指南》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化妆品原料的安全评估可以参考国际权威机构发布的数据或风险评估资料,是否可以采纳还要具体结合原料的使用条件和产品类型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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