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兰
留言日期:
2025-02-21
主题:
简化备案资料补充、牙膏备案英文商标证明、牙膏等效评价报告
内容:
1、关于牙膏简化备案资料补充,收到消息安全评估报告和口腔黏膜刺激报告不用再补充。请问理化微生物检验报告以及产品执行的标准这两项是否需要补充?具体需要补充的资料有哪些? 2、在填写牙膏的感官指标颜色时,对于透明算不算颜色有疑问,请帮忙解答 3、关于牙膏等效评价报告,贵中心建议我们按照《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附2《等效评价指导原则(第一版)》中的等效评价报告的模板进行提供情况说明。牙膏是四大功效的临床,针对的是功效成分,功效成分一致,且配方浓度不低于已备案产品,则可以等效采用人体评价报告,我司的等效评价报告是参考上述模版确定的。《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的模版是针对同一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多色号系列彩妆产品,完全采用这个模板并不适合牙膏产品,特别是表2要求。那么,请问牙膏的等效评价报告如何制定才符合要求? 4、备案时英文商标要上传商标注册证,如果受理了但还未注册下来,可用受理通知书作为证明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2-21
答复时间:
2025-02-21
答复单位: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
答复内容:

你好:

        1.关于简化备案产品的资料补录问题,现阶段未明确具体要求,待国家局答复。

        2.透明也算是一种感官指标的描述,例如无色透明,绿色透明等。

        3.在未出台统一模板的情况下,等效评价报告可结合产品的具体情况自行制定,能描述清楚产品的备案情况、配方成分、差异性等关键信息即可。

        4.产品中文名称中商标名使用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的,应当提供商标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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