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关于升级改造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申报系统部分功能的温馨提示
为提升我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行政审查效能,更好服务我省药械广告申报企业,确保广告审查全流程可追溯可沟通,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对原广告申报系统部分功能进行了优化升级,增加沟通服务功能。
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系统将在技术审查环节新增设沟通服务端口,通过手机短信和系统平台两个途径,向申报企业反馈广告技术审查环节的意见,并同时开放补充上传文件的界面。
二、请申报企业实时关注办理情况,在收到手机温馨提示信息后,及时登录广告申报系统,参考广告技术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申报内容和佐证材料。
三、该沟通服务功能不影响原广告申报的规定时限和正常进度,申报企业可自愿选择是否接受沟通服务,如在24小时内没有操作,系统将自动关闭该服务,进入后续流程。
四、升级后广告申报系统将于7月26日上线试运行,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我中心的广告审查组对外咨询邮箱:2885403674@qq.com。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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