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修订前调研 工作会议在惠州召开
2009年10月27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惠州召开《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修订前调研工作总结会。会议由化妆品安全监管处副处长符林学主持,稽查分局、法规处、广州市局、佛山市局、中山市局、东莞市局、审评中心等代表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符林学副处长对我国目前化妆品监管形势的分析、对《条例》修订前调研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及工作部署。接着,与会人员联系工作实际,分别就化妆品原料的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经营企业的划分和管理以及违法生产、经营取证、处罚等方面进行汇报与探讨。
郑彦云处长在讲话中指出,《条例》实施已近20年,随着我国化妆品行业的迅猛发展,已明显不适应化妆品监管要求和行业发展的需要,亟需进行修订,因此,此次《条例》修订前的调研工作非常重要。广东是化妆品的生产大省,生产企业占全国的三分之一,产值占全国的一半,我们要总结多年来的监管经验,形成有份量的调研报告,为国家局政策的制定提供有力依据。
(保化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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