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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军主任获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信息来源: 时间:2011-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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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下午,省局监察室在中心16楼会议室举行颁奖仪式,祝贺我中心毕军主任当选2008-2010年度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仪式由省局监察室主任徐立前主持,省局党组副书记、巡视员张烈福,省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机关党委书记陈鲁峰出席了颁奖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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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鲁峰组长首先宣读了《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表彰2008-2010年度广东省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随后毕军主任从“感谢、感动、行动”三方面发表了获奖感言。他表示此次获奖是集体共同努力的结果,对一直以来省局党组的关心支持、中心班子和全体员工的积极协助表达了由衷的感谢。他同时深知这一荣誉来之不易,不仅是上级领导对其个人的肯定,更是对中心工作的肯定,今后会把荣誉转化为行动的动力,力争取得更多的成绩。

张烈福副书记在总结发言中代表省局党组向毕军同志的获奖表示热烈的祝贺,希望毕军同志作为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并发扬光大,在中心内部形成合力,带领中心朝着技术权威方向继续前行,更好地为省局食品药品监管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近年来,毕军以严以律已的优秀品德,开拓进取的敬业精神,缜密严谨的工作作风,客观公道的处事原则,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建设了一个奋发有为的领导班子,打造了一支学习型和谐团队。中心各项业务工作和服务水平都取得了长足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全面加强,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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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式最后张烈福副书记向毕军颁发了荣誉证书。

                                                                                  (行政秘书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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