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参加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贯彻实施工作视频会议
2011年2月25日下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贯彻实施工作视频会。国家局吴浈副局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局马光瑜副局长、药品安全监管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审评认证中心的相关人员在省局视频会议室参加了会议。
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孙咸泽司长介绍了新版GMP的修订的重要意义、新版GMP的特点以及实施工作的具体安排。吴浈副局长要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以及药品生产企业充分认识新版药品GMP贯彻实施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充分发挥推行新版药品GMP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新版药品GMP的顺利贯彻实施。
新版GMP历经5年修订、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并于2011年2月12日发布,自2011年3月1日起实施,实施后,凡新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改、扩建)车间均应符合新版药品GMP的要求。现有药品生产企业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生产,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版药品GMP要求。其他类别药品的生产均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版药品GMP要求。未达到新版药品GMP要求的企业(车间),在上述规定期限后不得继续生产药品。
我中心高度重视新版GMP的贯彻实施工作,毕军主任及中心GMP检查员、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药品安全审评认证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