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药品经营审评认证科苏永梅同志荣获 “优秀基层妇女工作者”称号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推动妇女事业实现新跨越,广东省直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举办了2008年至2010年广东省直属机关“三八红旗手”“五好家庭”评选活动。在活动中,我中心药品经营审评认证科的苏永梅同志荣获 “优秀基层妇女工作者”称号。
苏永梅同志任职我中心女工委员多年,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养,爱岗敬业,秉持着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工作方针,始终如一的保持着踏实肯干、认真负责、开拓进取的工作态度。
苏永梅同志针对妇女工作的需要,认真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婚姻法》等与妇女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拓宽自己知识面;自从担任女工委员以来,苏永梅同志坚持把妇女利益放在首位,关心女性职工,切身为广大妇女同胞考虑,围绕各项工作任务,认真抓好落实,踏实为妇女办事。多年来,积极协助中心举办妇女登山活动,亲子活动等户外活动,不但丰富妇女同胞的业余生活,更让妇女同胞在紧张的日常工作和巨大的生活压力中得以身心的舒缓及放松,家庭生活也更加幸福美满。
多年来,苏永梅同志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工作成绩有目共睹,工作上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充分认可,在女职工中树立了良好的榜样,有效的推动了妇女工作的顺利开展,体现出了一名优秀妇女工作者应有的杰出表现。
(行政秘书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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