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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提供发票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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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接税局通知,我单位需变更发票种类及升级发票系统,变更时间为2014年7月11日—2014年7月25日,在此期间我单位将暂停提供发票。急需领证的缴费单位缴费后可凭收据至受理大厅领证。7月26日后,缴费单位可凭收据至省食药监局审评认证中心1507室换取正式发票或由我单位邮寄送达(如需邮寄发票的缴费单位,请在缴费时登记好相关信息,我单位将尽快为您寄出)。

由此给你带来的不便,我单位深表歉意,感谢你的理解与支持。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

20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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