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保健食品二〇一六年第二季度工作情况通报
广东省2016年第二季度共计完成保健食品技术审查业务322个,包括技术审查(食品生产许可)111家次、注册现场核(试制、试验)查品种211个。
现场检查及核查情况统计表
事项名称 |
接收数量 (现场检查/技术审查) |
办结数量 |
食品生产许可(核发及变更)技术审查(家次) |
14/108 |
111 |
保健食品注册试制现场核查(品种数) |
159/— |
158 |
保健食品注册试验现场核查(品种数) |
53/— |
53 |
根据本季度技术审查情况,其中事项食品生产许可技术审查存在问题较多,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1、申请表中产品明细/委托企业信息/食品生产加工场所信息填写有误。
2、未提供现行版企业标准。
3、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中,附件内容提供不完整;或已经进行变更、再注册等申请的,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拟委托生产的保健食品配方、生产工艺内容、标签说明书样稿与批准证书不一致。
5、受托方不具备产品所有生产工序的生产资质(如原料前处理及提取)。
6、包装、标签、说明书样稿标识的许可证号未按新证标识。
7、物料或产品经辐照灭菌,标签样稿未标识。
特别提示:
1、根据《总局关于实施《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三〔2016〕81号)有关规定,2016年7月1日后,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受理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不再开展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样品封样工作;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发布后,受理保健食品备案申请。
(食品审评认证科 供稿)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