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解除广东康得药业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经营企业暂停销售药品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4年 第64号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规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广东康得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号:粤AA020000500)、东莞市仁正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号:粤BA769000076)现场检查确认,上述企业已完成缺陷项目整改,现决定解除上述两家企业暂停销售药品的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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