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号)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我局已依法注销清远市海马王药业有限公司小市永安店等3间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序号
许可证号
许可证标明的
有效期限
企业名称
法定
代表人
注销原因
注销日期
1
粤CB7631680
2025年5月14日
清远市海马王药业有限公司小市永安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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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注销
2025年5月7日
2
粤DA7630702
2027年6月22日
广东桂龙中医科技有限公司
宁学哲
2025年5月22日
3
粤DB763000193
2029年8月26日
清远市清城区和熊大药房店(个人独资)
陈洁婷
2025年5月23日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