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关于举办药品一致性评价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药品一致性评价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了解企业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有关情况,推进我省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总局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相关要求,拟定于2017年12月中旬举办药品一致性评价工作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 学习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
(二)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交流。
二、会议时间
三、会议地点
广州东方丝绸大酒店(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2号)
(一)各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核查人员1人、审评认证中心审评人员;
(二)省内需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的药品生产企业代表,每个企业1人。
市局参会代表食宿费用由会议承担,交通费自理;企业参会人员午餐费用由会议承担,其余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其他事项
参会人员于
联系方式:
省局审评认证中心王晓英,37886331,13631318359;
省局审评认证中心闫李丽,37885059,13570311861;
广州东方丝绸大酒店彭丽,13802981598。
附件:报名回执表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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