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
关于2022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
资格审核有关事项的补充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事业单位2022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等文件,我中心有序开展2022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核工作。为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我中心2022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顺利进行,现就资格审核相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递补考生应于收到中心电话或资格审核短信通知(中心通过企业服务信息平台发送短信,发出即视为考生收到)7个工作日内(截至第7个工作日16:30前),带齐所需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二、若受疫情影响,无法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核的递补考生收到中心电话或短信平台发出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通知时间前7天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采取资料初审和现场复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
(一)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提供医院、街道或居委的盖章证明;
(二)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提供通信行程卡截图、手机通讯运营商短信截图、街道或居委盖章证明,任选其一;
(三)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需提供健康码截图。
三、资料初审:所有资格审核材料均须提供清晰彩色扫描件(原件扫描),按照顺序逐项生成一个PDF格式文本。同时,将个人所属情形的佐证材料生成另一个PDF格式文本,未提供或不符合前款中所列情形的,不予受理。
将两个PDF格式文本形成压缩文件,统一命名为“考生姓名+报考岗位”,于收到资格审核短信通知(中心通过企业服务信息平台发送短信,发出即视为考生收到)7个工作日内(截止至第7个工作日16:3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gdfdacec_hr@126.com。
四、现场复审:考生在解除上述情形后,本人须带齐网络递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尽快参加现场复审。
五、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