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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报废固定资产进行处理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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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2023年中心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理。报废的固定资产含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一批,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回收公司报价,按价高者得的标准进行回收处置。


回收公司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具有报废回收资格;4、免费提供报废及相关事宜的服务,5、免费上门搬运。


请有意向的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前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回收资格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发至gdcec_xmk@126.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之二,联系人:许小姐,电话:020-37886265。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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