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受省局委托 ,开展以下工作:
( 一 )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注册(含备案)技术审评和审查工作 。
( 二 ) 承担省局在药品、 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过程中的许可检查、注册核查、跟踪检查、专项检查、常规检查等检查工作 。
( 三 )承担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查员的选聘、考核等工作 。
( 四 )承担省局在疫苗监管过程中的许可检查、注册核查、跟踪检查、专项检查、常规检查等检查工作;承担疫苗生产企业驻厂检查员的派遣和管理工作。
( 五 ) 承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技术审查工作。
( 六 )指导和协调与高水平专业技术机构共建的检查机构。
( 七 )协助制修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审评检查技术规范。
( 八 )承担对市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查的技术指导工作。
( 九 )为促进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
( 十 )完成省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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